全县食品生产加工者:
高温时节,气温高、湿度大,微生物易滋生繁殖,食品腐败变质速度加快,给食品生产带来诸多安全风险。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县市场监管局特发布以下风险提示:
01严把原料采购关
严格把控原料采购关,选择正规渠道、资质齐全的供应商,索取并查验相关检验检疫证明,确保原料新鲜合格。生鲜原料采购后,应尽快运输至生产场所,运输过程中需使用冷藏车等保温设备,避免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中。原料入库储存时,根据不同原料的特性分类存放。生鲜原料应储存在 0-4℃的冷藏库或 - 18℃以下的冷冻库中;干货原料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仓库,离地离墙放置,做好防潮、防虫、防鼠措施,并定期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清理。
02严把生产过程关
生产车间应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安装空调、风扇等降温设备,将车间温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一般建议不超过 25℃)。加工设备、工具、容器等应定期清洗消毒,班前班后彻底清洁,消毒后妥善存放,避免二次污染。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加工操作,确保食品原料加热彻底,中心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如肉类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 70℃)。操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勤洗手消毒,避免汗液、毛发等污染食品;高温天气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操作人员过度疲劳。
03严把存储运输关
成品应储存在符合要求的仓库中,根据产品特性控制储存温度和湿度,定期检查成品的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产品。对于需要冷藏或冷冻的成品,运输过程中必须使用冷藏车、保温箱等设备,确保运输温度符合产品要求,并做好温度记录。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避免成品受到污染。
04严把从业人员健康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每日开展晨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在接触食品前要更换衣服,洗净双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要再洗手消毒,并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患有甲肝、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05 严把应急处置关
清若发现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出现变质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或销售,并采取隔离、销毁等措施,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市场。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责任编辑:林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