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是光敏反应?
光敏反应是药物所致的一种变态反应,指皮肤在接触到某些特定物质后,再经过特定波长的光线(主要是紫外线UVA)照射,所产生异常的、过度的炎症或免疫反应。主要分为光毒性反应和光变态反应。
光毒性反应可发生于任何人,一般首次用药后经日光照射几分钟到几小时即可发生在曝光部位,临床表现类似水肿性红斑、水泡,有灼热感、刺痛感。
光变态反应发生于少数体质过敏者,小剂量光敏感药物和微弱阳光照射就可能发生。首次接触通常不发病,再次接触后约24~48h后发病,可发生于曝光部位并迁移至非曝光部位,临床表现为皮疹,呈湿疹样改变伴瘙痒。
二、易发生药物光敏反应的人群
更容易发生在皮肤娇嫩者、小儿、老人、女性,以及人体免疫缺陷病、红斑狼疮、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身上。
三、易引起光敏反应的药物

01抗菌药
抗菌药包括左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喹诺酮类,金霉素、多西环素等四环素类,复方新诺明等磺胺类药物和伏立康唑等抗真菌药物;
02降糖药
格列美脲等磺酰脲类及二甲双胍;
03心血管药
胺碘酮、地尔硫卓等;
04抗阻胺药
地氯雷他定、苯海拉明等H1受体拮抗剂以及雷尼替丁等H2受体拮抗剂。
05其他风险较低的几类药
塞来昔布、吡罗昔康、萘普生等非甾体抗炎药,非诺贝特、阿托伐他汀等降脂药,呋塞米、螺内酯、氢氯噻嗪等利尿药,甲氨蝶呤、氟尿嘧啶、吉非替尼等抗肿瘤药,氢醌霜异维A酸软膏等外用药及补骨脂、连翘等中药与天然物质。
四、如何防治?

01避免晒太阳
药物引起的光敏反应通常发生在长波紫外光光照时,在患者使用上述药品期间及停药后5日内尽量避免暴露于日光下,外出时使用防晒剂和遮阳伞,以减少光敏反应的发生。
02出现症状即刻就医
如发生光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可疑药物,并立即到医院皮肤科就诊。
03咨询医师后用药
一般可服用抗组胺药来减轻瘙痒或服用糖皮质激素来控制疾病加重。急性期可用3%的硼酸溶液或者1:10000高猛酸钾溶液进行湿敷。如出现糜烂、渗出,可外用10%氧化锌油膏局涂。当水疱破损时可外用抗菌药物,当红肿、渗出、水疱等病变减轻后,可短期应用皮质激素软膏或洗剂。详情请到医院咨询皮肤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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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