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捍卫司法权威,西充县人民法院全力推进“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努力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截至目前
已执结案件460件
发布拘留决定78人
罚款3人
处置资产251处
成交额4027.08万元
执行到位金额6510.91万元
对5名违反“限高令”乘机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01拒付抚养费 拘传促履行

张某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西充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婚生子由张某某抚养,李某需每月向张某某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完成学业为止。
调解协议生效后,李某未按约履行支付义务,张某某多次催告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送达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李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干警随即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在向李某送达拘留决定书,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后,李某终于意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严重性,当场将所欠抚养费全额给付。
02欠款失联 扣车拘留

王某某与赵某、何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赵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王某某将其诉至西充县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赵某支付王某某工程款28.5万元。
判决生效后,赵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王某某多次交涉无效,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期间,赵某刻意隐匿行踪,致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经多方排查、线索梳理,执行干警最终获取赵某的实时行踪信息,便迅速响应、立即出动,成功将赵某控制,并依法查扣其名下车辆,但赵某仍以各种理由逃避。在此情形下,执行干警依法向其送达拘留决定书,并当场将其移送至监管中心予以司法拘留。
03违反“限高令” 罚款惩失信

冯某因与他人存在债务纠纷,经法院审理并作出生效裁判后,其需向申请执行人杨某支付相应案款。然而,判决生效至今,冯某长期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鉴于此,法院依法对冯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向其送达“限高令”,明确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但冯某仍心存侥幸,通过多种隐秘方式多次乘坐飞机出行。执行干警在排查被执行人消费轨迹时,发现冯某违反“限高令”的线索,随即依法对其展开约谈,出示其违反“限高令”相关证据,详细释明法律后果,并结合冯某的违法情节,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林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