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为乡村振兴事业注入一剂“防腐良药”,在基层引发强烈反响。这一规定的出台,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的重要体现,更是为乡村振兴筑牢廉洁防线的关键之举。
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而农村基层干部则是推动这一战略落地生根的“最后一公里”执行者。他们身处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其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的成效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农村在资金、项目、资源等方面不断丰富,部分基层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迷失方向,虚报冒领补贴、侵吞集体资产等“微腐败”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看似微小的腐败行为,实则如同白蚁蛀堤,严重损害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阻碍了乡村振兴的进程。《规定》的及时出现,以制度之力划出行为红线,从根源上遏制腐败滋生,为乡村振兴扫清障碍。
《规定》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直击农村基层“微腐败”的痛点。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领域,明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虚报、冒领等违规操作,确保每一笔补贴都能精准落入农民手中,让政策红利真正惠及民生;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严厉打击设立“小金库”、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等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守护好农村集体的“家底”;在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中,对虚假招标、违规承揽项目等行为坚决说“不”,保障项目建设公平公正、质量可靠。这些具体且严格的规定,为农村基层工作规范了流程、明确了标准,让权力运行有章可循,有力保障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然而,再好的制度若缺乏有效监督,也难以发挥作用。《规定》构建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成为保障制度落实的“护航舰”。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合力,形成强大威慑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强调与村务监督机构职责的明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内部筑牢监督防线。同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使基层干部的行为始终处于群众“雪亮眼睛”的注视之下。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监督格局,确保《规定》能够落地见效,真正发挥其规范与约束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并非单纯的约束,更是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激励与保护。它既明确禁止行为,也提出正面要求,鼓励基层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对于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规定的澄清保护机制为其撑腰鼓劲,让他们能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干事创业;对受处理干部的跟踪回访,帮助其改正错误、重新振作。这种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设计,既彰显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又体现了组织对干部的关怀,有利于激发基层干部在乡村振兴中担当作为的热情与活力。
乡村振兴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为这场伟大战役筑牢了廉洁防线。相信随着规定的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将风清气正,基层干部也将以更廉洁的作风、更饱满的热情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共同绘就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画卷,向着实现农业强国的目标稳步前行。
(责任编辑: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