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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干职办关于“冯新柱案”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2018-07-12 16:55 来源:中国基层党建网 作者: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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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6月25日), 榆阳区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省委书记胡和平同志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部署上的讲话精神和相关学习材料。深入了解了冯新柱案的实事经过,冯新柱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完全是咎由自取。 

        此次会议是一次党风廉政再提醒、再教育。通过对会议的参加,对会议精神的学习,党员干部重新更加严肃的重申了自己党员身份,更加严格的规定了自己的党员行为。  今后的工作与生活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 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 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头,防微杜渐,从小事上做起,从自身做起,把纪律、要求特别是教育工作方面的纪律要求,落实到位,挺在前面、做在前面; 

        三 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对纠正“四风”持续转变作风提出的有关要求,坚定持续反对“四风”; 

        四 要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从冯新柱案中吸取教训,坚决做好“以案促改”相关工作,落实好“一岗双责”,抓业务和抓党建并重,将警示教育落实到推动教育工作上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通过学习,作为一名党员内心深处有很大的感悟触动。要深刻汲取冯新柱等案件的教训,认真剖析原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坚守廉洁底线、法律底线、道德底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要深刻汲取案件教训,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责任编辑: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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