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小额工程交易工作顺利开展,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从共享、共商、监督三个方面建立机制,进一步提升小额交易工程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交易中心每月收集县财政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与小额工程交易平台进场项目比对分析,重点对应进未进项目进行调查了解、登记造册。比对情况分别报送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县领导,保证交易信息即时互通。
二、建立“部门会商”机制。会同住建部门对施工企业申请注册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着重对产值、业绩真实性开展核验。同时对小额工程交易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发包价的核定、操作细则的完善、项目实施的后评估工作等邀请相关部门会商。
三、建立“联合监督”机制。由县公管办牵头,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和随机结合对全县小额工程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落实不力情况进行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