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沙镇中心鱼庄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在场镇范围内占地约200平方米修建约400平方米的经营性钢架棚自建房,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黄沙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在得知该情况后,立即组织黄沙镇政府相关人员,一同前往现场联合执法,要求黄沙镇中心鱼庄负责人消除违法状态,恢复晒坝原状,并将该情况汇报了属地人民政府和上级管理机关。
11月3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人员一行到黄沙镇中心鱼庄针对经营性自建钢架棚房开展了执法工作。当场下发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再次要求黄沙镇中心鱼庄负责人消除违法状态,停止钢架棚房二楼的经营性活动,避免发生垮塌等安全事故。同时,执法支队相关人员与黄沙镇政府主要领导针对黄沙镇中心鱼庄违建一事交换了意见,并一同学习了“8.29”农家乐自建房垮塌事件的经验教训。
12月6日,省政府派驻宜宾市自然资源督察员李应鑫、王春兰等一行到黄沙镇中心鱼庄,对其经营性自建钢架棚房违建现场进行了督导。王春兰督察提出两点要求,一是黄沙镇中心鱼庄要尽快整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二是黄沙镇人民政府要强化责任落实,高度重视违建查处工作,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整洁、有序的城镇环境。
目前,黄沙镇中心鱼庄负责人已对违法建设的经营性自建钢架棚房进行了整改。下一步,黄沙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将继续跟踪督查黄沙镇中心鱼庄整改情况,并举一反三,做好违建查处工作,确保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坚决把违建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