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省政府派驻督察专员王春兰、李应鑫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修复科、矿管科相关负责人等一行赴高县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督导,对拟建设绿色矿山的企业现场检查指导。
督导组分别到仙桥矿泉水公司、超强采石场、德华采矿场,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绿色矿山建设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认为,高县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和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措施得力,绿色矿山建设基础条件良好,要求把握好各阶段完成时间节点,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同步推进。
目前,高县已经签订绿色矿山建设协议4家,市级颁证1家,共计5家。下一步,高县将督促矿山企业尽快将督导组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全县绿色矿山创建和管理工作,加强对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稳步有序推进全县绿色矿山建设。
(责任编辑: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