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1月16日,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组织了15名党员干部到南溪区人民法院旁听了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郑涉嫌受贿案的庭审,现场切身体会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有力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根据公诉机关掌握的线索,2008年至2019年,吴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采矿场开设、采矿许可办理、资源增扩及其他相关事项中,为相关企业及个人提供帮助和支持,收受姚某某、石某、唐某等8人所送人民币共计122.8759万元用于个人消费使用。在庭审现场,吴郑对相关举证供认不讳,也在庭审最后深切忏悔,辛勤工作了42年,如今因为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一无所有,对家人、朋友、单位充满愧疚。公诉机关也在庭审中谆谆告诫参与旁听的党员、群众,要始终严守政治规矩,增强法纪意识,敬畏法律、严以用权;要顶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坚定信念、防微杜渐,确保不触碰法律的红线,不成为人民的罪人。
吴郑案的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分局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均表示受到很大的触动。分局矿产管理与地质灾害防治股负责人表示,吴郑在涉嫌受贿犯罪的指控中,多次出现了收受矿山企业负责人好处费、感谢费等情况,并出现了传递信息、合伙入股的情形,作为矿管股主要负责人,我将始终保持清醒坚定的政治认识,严格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踏实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分局党建办负责同志表示,纵观吴郑的犯罪道路,可以看到其在价值观上出现了偏差,在身为领导干部的同时没有与管理服务对象保持“亲、清、新”的政商关系,反而将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以沉重的代价为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敲响了警钟,警示了我们必须要端正立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牢记党的宗旨,确保自身的廉洁清正。
今年以来,分局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先后通过“邓修洪案”“张金洪案”“吴郑案”等反面典型案件,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廉洁意识,切实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有力提升了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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