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自然资源部主持召开贯彻落实部局明确林地地类认定文件精神视频会议,南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与确权登记股、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执法监管股负责人,区农业农村局森林资源管理、草原管理、湿地管理相关股室负责人在分局六楼会议室参会。
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从文件背景、认定规则、工作成果、工作要求等多方面全面解读了《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0号)文件,并对下一步贯彻落实工作做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在地类认定具体工作上,两部门共同分析研判,可以借助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林地经营管理相关审批图斑等,对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要共同去现场调查举证。
二是要加强配合、确保进度。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草主管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有序推进地类认定工作,尽快形成两部门对林地地类认定高度一致的林草资源图。
三是要认真负责、保证质量。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草主管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按照统一的地类认定标准,客观地反映实际地类情况和植被覆盖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共同研究、协商解决,形成真实可靠的调查监测成果。
下一步,南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按照会上工作要求和上级安排部署,与农业农村部门通力配合,实事求是、科学准确做好林地地类认定工作。
(责任编辑: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