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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好消息!翠屏区请你来领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发布日期:2023-11-07 10:09 来源:宜宾市翠屏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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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对象

  经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3.0(以下简称就业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户籍需为四川省内户籍人员),且以个体人员身份在宜宾市内缴纳2023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并在翠屏区(含三江新区原翠屏区行政区划)内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

 申请条件

  1.在翠屏区内实现灵活就业(已在就业系统完成灵活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根据主动申请原则,自主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对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超过省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100%标准人员,社区要再次核实该人员是否还满足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给予补贴。

  3.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3年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享受至法定退休年龄);享受政策计算时段标准:就业困难计算时间从就困认定后的次月开始计算,灵活就业计算时间从系统内登记的就业时间开始计算,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符合补贴享受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

  四、申请地点

  区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到就业登记地社区指省就业系统内最后一次就业登记社区)进行申报

 、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计算方式为:养老保险补贴=350元×2023年核定享受月数,医疗保险补贴=100元×2023年核定享受月数。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核定享受月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2/3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材料

  1.宜宾市翠屏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社区提供

  2.翠屏区城镇户籍人员: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验原件交复印件翠屏区城镇常住人员(指非翠屏区城镇户籍人员):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居住证(居住证截止申报当日在有效期以内),验原件交复印件

  3.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医疗保险

  4.高校毕业生除一至三项材料外还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责任编辑: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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