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气象部门预报,9月1日到4日,宜宾市晴间多云为主,其中1日、4日的傍晚到夜间有分散性阵雨或雷雨,最高气温40℃左右,相对湿度30~98%,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普遍为4级,其中翠屏区、叙州区、兴文县、江安县、屏山县、高县、南溪区的局部地方可达5级。
据林竹部门预报,9月1日到4日,屏山县森林火险等级为4级;其余县(区)森林火险等级普遍为3级,其中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兴文县、江安县、高县、珙县的局部地方可达4级。
经市森防指办、气象、林竹等部门会商,考虑到期间偶有分散性降雨,结合当前气象条件、林区物候、野外火源等情况,9月1日到4日宜宾市森林火险处于较高危险级别,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经研判,延长市森防指办8月26日发布的森林火险黄色预警至9月4日,维持市森林防灭火三级应急响应,请各地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一、源头防控
1.县(区)森防指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查处,市森防指派出工作组对县(区)隐患问题整改“回头看”。
2.通过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宣传黄色预警信息。
3.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加大火源管控力度。
4.乡镇(街道)加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重点人群的管理。
5.村(组)干部、巡山护林员加强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和防火宣传。林区卡防点值守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检查制度,严禁火源进山入林。
二、气象监测
6.县级气象部门应当做好极端天气短临预报预警,提示同级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林竹、消防救援、电力等部门(单位)做好防范。
7.大风黄色预警时,市县(区)气象部门加强同电力线路各产权单位会商研判,电力线路各产权单位视情对穿越林区35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线路实施拉闸断电。
三、应急准备
8.县级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检查防灭火装备、物资、人员等落实情况。
9.加强防灭火道路、隔离带、野外停机坪等基础设施整修维护,蓄满备足消防蓄水,确保完好能用。
10.各级扑火队伍清点检修机具、器材、装备,备足应急救援物资,确保随调随用。地方专业队伍应当集中驻训和开展灭火实战演练,镇级半专业队伍、村级火情早期处理队伍开展拉练演练。
11.县乡级森防指机构协调本级扑火队伍派出无人机对重点林区开展空中巡护。
12.市县(区)做好派出工作组赴火场的有关准备。
四、值班值守
13.各级森防指办公室应当24小时值班值守,密切关注火险趋势变化,及时核查反馈热点监测情况。
14.各级公安、应急管理、林竹、消防救援、气象、电力等部门(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五、督导检查
15.乡级责任包干领导应当到责任地24小时蹲点值守、靠前办公,县级责任包干领导加强督导检查。村级责任包干干部应及时将预警信息和防范要求传递至包户家庭,督促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16.市县(区)行业部门应当督促本行业领域做好火灾防范应对。
17.市县森防指办公室加强机动督导抽查。
(责任编辑: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