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2024年6月4日至7月26日,兴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宜宾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指导下,联合市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专家、县卫生健康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专家督导组,先后对辖区范围内24家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执法+专家”相互配合、分工协调,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现场提问等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对照《2024年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要点》开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备案许可情况、实验室环境、设施和设备情况、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落实情况、人员培训与管理情况、实验室废弃物管理情况、感控管理等方面。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建议,并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相关医疗机构立即或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有利于指导各医疗机构依法、规范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生物安全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下一步,兴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强化各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共同筑牢全县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