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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举报——宜宾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再出新招

发布日期:2024-08-01 11:18 来源:宜宾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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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才能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针对安全生产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结合全市受理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线索问题工作实际,市安委会近期制定印发了《宜宾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据悉,《实施细则》自2024年7月25日起施行。《实施细则》将按照“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在《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基础上,明确了对一般事故隐患、重伤事故瞒报谎报的举报奖励标准,并增设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的内容,让举报奖励范围更加细化。

《实施细则》的出台将促使举报查实违法企业付出的违法成本远高于前期减少的安全投入,倒逼企业主动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违法行为,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深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下一步,市安委会将督促各地、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切实将举报奖励工作作为推动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抓手,持续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奖励制度,推动有奖举报成为联系群众、发现问题、服务企业,以及企业自我完善的有效途径,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良好氛围。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12345”热线平台、扫描安全生产举报系统APP、部门网站、部门举报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二维码

(责任编辑: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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