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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出台“安全生产领域督查检查四条硬措施”

发布日期:2024-08-01 11:10 来源:宜宾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朱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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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防范力度宜宾市出台了“安全生产领域督查检查四条硬措施”旨在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领域督查检查的穿透力和针对性,提升工作质效。

简化岗位操作要点

全市围绕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督查检查,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点环节、重点工序等岗位操作规程,确保规程简单明了、易操作能落实,并在岗位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使一线从业人员知晓并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企业严格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优化督查检查方式

在开展检查时,坚持“两带一查”(带专家、带执法人员),采取市、县分级开展督查检查的方式,市级重点针对下级及相关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县级深入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营造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同时,宜宾市创新建立了执法检查计划提前报备系统,通过协同配合、整合资源,既可以统筹督查力量保证督查结果质量,又可以有效防止多头督查、重复检查、扎堆督导,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强化全员能力提升

由市安委会21个行业领域专业委员会牵头分级分批组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学习,对行业部门监管人员、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覆盖式培训并进行考核,提升行业部门监管人员、企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履职能力,从源头上提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效率、隐患整改质量,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截至目前,已培训7000余人次。同时,深入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通过广播、海报、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主体多形式多平台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大力营造安全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提升督查检查质效

全市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统计、谁督办、谁负责”的原则,针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问题隐患及时整改解决,确保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问题隐患整改流于形式、重大事故隐患和高风险领域问题整改不及时甚至造成事故的,坚决落实“一案双罚”“行刑衔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效的措施,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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