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体职工文明素养,2025年7月31日上午,南溪区长兴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会议由执行副院长文卫主持。
会上,文卫带头领学《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的总则、风尚倡导、 行为规范、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强调了《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于提升社会文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还结合卫生院工作实际,要求全体职工要将《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精神融入日常基层医疗服务中,做到文明行医、礼貌待人,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在公共场所和日常生活中,也要自觉遵守《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践行文明行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通过本次会议,全体职工对《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了全面深刻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今后会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规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传播文明理念,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