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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人大常委会到来复镇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4-07-16 18:41 来源:高县来复镇人民政府 作者:韩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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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7月15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惠庆东带领第一检查小组到来复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昂正宇;镇人大主席团及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走访了农资门店、农产品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农资门店,检查组认真查阅了农资购销记录和相关证件、台账,查看了店面分类储存、农资陈列情况。在太平村农耕田园水培蔬菜生产基地,检查组一行详细询问了水培技术中用肥用药情况,据了解,该基地正在申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随后,检查组一行在爱吾创意农业幸福田园,查看了进口泥炭土壤栽培的有机农产品,翻阅了农事生产记录等。最后,检查组一行观摩了大屋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点农药残留检测现场展示。

走访结束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镇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和镇人大主席团《关于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镇村干部、人大代表、种养殖大户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

惠庆东强调: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即标准最严、监管最严、处罚最严、问责最严。要强化监管、完善体系,延伸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功能。以“网格化”监管增效赋能,推进质量安全管理全覆盖,变定期抽检为主动送检。要压实责任,统筹发力,全面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方责任,属地、生产、经营各责任主体要勇担重责,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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