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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由人民“阅卷”的评判标准

发布日期:2024-07-16 12:37 来源:高县县委组织部 作者:李佳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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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赶考”精神是保障我们党长期执政的重要基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执政效果如何来判断,要坚持由人民来“阅卷”的标准,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接受人民的检验与考量。

坚持由人民“阅卷”体现了我们党时刻牢记人民的期待和需求。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发展的根本力量。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应该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根本目标。这种政绩观要求我们时刻关注人民的诉求,倾听人民的心声,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良好政绩。

坚持由人民“阅卷”要求我们党必须勇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勇于发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及时纠正偏差,不断推进改革。只有不断进行自我革命,不断改进工作,才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取得真正的政绩。

坚持由人民“阅卷”现了我们党对人民群众的高度信任和尊重。我们坚信人民群众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能够正确地对党和政府的工作进行评价和监督。因此,我们始终倾听人民的声音,尊重人民的意见,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各项事业,共同推动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坚持由人民“阅卷”弘扬了“赶考”精神,彰显了我们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执政理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继续牢记这一原则,不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执政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弘扬“赶考”精神,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在新时代,弘扬“赶考”精神,就要求我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解决人 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有效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稳定党的长 期执政地位。

(责任编辑: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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