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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企业典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要点

发布日期:2024-05-14 23:08 来源:宜宾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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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应釜故障停车后应关闭进料阀,停止加热,属于放热反应的应立即启动冷却系统。如冷却系统或搅拌故障时,应将物料分散转移至其他正常运行的反应釜中。

2.根据温度或压力急剧升高、物料突沸或冲料等现象判断为反应失控的,应先按前款进行处置;仍无法控制需要泄放的,物料应泄放至预先加入淬灭剂的泄放设施,严禁违规就地排放。

3.氢化反应装置氧含量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供氢。

4.格氏试剂制备在投入引发剂后未引发的,应立即排查原因,严禁直接加热或继续添加引发剂,将物料放至淬灭釜滴加淬灭剂进行淬灭,压力与温度稳定后再进行后处理。

5.反应釜带料开车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反应控制作业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对于有反应失控风险的,应退料后再开车。

6.蒸馏、精馏等工序不出料时应分析原因,严禁继续加热、干蒸。

7.涉及氯气、氟化氢、氨气等剧毒、高毒气体的尾气抽排系统出现故障时,应能及时联锁启动或立即远程启动备用系统。

(责任编辑:赵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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