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注重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牢记在思想上看齐、在理论上看齐,在实际行动中展现党风党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落实见效、入脑入心。
牢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理论意识,坚定信仰力量。正所谓“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只有在思想上时时刻刻进行不断的提升,行动上才能不滞缓,不松散,广大党员干部要真正做到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只有理论上清醒才能有政治上的清醒,要将学习作为立身之本、成事之基,发扬“挤”和“钻”的精神,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淬炼、自觉追求崇高精神境界,真正让党纪学习教育落地生根。
牢记“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思想意识,坚守廉洁自律。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一书中曾写道:“大多数腐败分子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逐步走到腐化堕落境地的。”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三大纪律中的“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时刻以纪律为“戒尺”,以规矩为“标尺”,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中时刻对照警醒,只有自身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守住廉洁底线,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才能更好地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
牢记“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担当意识,坚持民生实践。“位卑未泯济民志,权重不移公仆心。”在实现民族复兴的漫漫征途中,为国为民的初心和坚定有力的行动缺一不可,广大党员干部要用好党纪的“尺子”,学好党纪,做到知纪、明纪、守纪并用在行动中,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身修养,从一点一滴中自觉完善自己,要将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第一准则,始终将人民利益“置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干事创业。
(责任编辑: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