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实施《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通告(川消〔2023〕146号)的相关规定,经审核确定,现将2024年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共55个)公示如下。
一、公众聚集场所(12个)
1.宾馆、饭店(2个)
宜宾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
宜宾市凯尔顿酒店有限公司(广电中心辅楼)
2.商场、市场(2个)
宜宾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宜宾万达广场)
宜宾雅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宾莱茵春天购物中心)
3.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3个)
宜宾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五粮液机场)
高铁西站站前广场换乘大厅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宾车务段(高铁宜宾站候车室)
4.体育场馆、礼堂(2个)
宜宾市体育中心
宜宾酒都剧场管理中心
5.公共娱乐场所(3个)
宜宾星阁娱乐服务有限公司(宜宾乐动力KTV)
宜宾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图书馆店)
希界维(成都)影城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CGV星聚汇影城莱茵店)
二、医院、养老机构和学校、托儿所、幼儿园(9个)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A院区(翠屏区老城区)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总院(翠屏区老城区)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叙州区南岸院区
宜宾市社会福利院
宜宾市儿童福利院
宜宾学院A院区
宜宾市第一中学校
宜宾市市级机关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8个)
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委员会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宜宾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宜宾市委员会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宾市人民检察院
宜宾市公安局
宜宾市干部廉洁教育中心
四、广播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数据中心(5个)
宜宾广播电视台
四川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分公司
四川省电信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五、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3个)
宜宾市图书馆
宜宾市档案馆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501车间长发升古窖池)
六、发电厂和电网经营企业、储能电站(2个)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宜宾供电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向家坝水电站
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5个)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七星山调压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宜宾销售分公司(吊黄楼油库)
宜宾海丝特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八、生产、加工企业(2个)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江北厂区)
四川省宜宾环球格拉斯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九、国家和省级科研单位、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
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
十、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和场所(8个)
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
宜宾黄桷庄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黄桷庄粮油库)
四川五粮液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主动配合和接受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日常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认真履行消防法定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责任编辑: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