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学校和托幼(育)机构2024年春季学期公共卫生安全,防止冬春季传染病在校园传播,指导学校和托幼(育)机构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控制,宜宾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联合部分县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于2024年3月5日至3月13日对江安县妇幼保健托育中心、筠连县胜利小学、宜宾市市级机关幼儿园、珙县巡场中学、长宁县城北小学等5个县区的15所中小学校和托幼(育)机构开展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一是学校“两案九制”和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了学校卫生(保健)室设置、传染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传染病报告、学生晨午检、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特别是学校结核病)、健康管理等制度,以及托幼(育)机构儿童健康检查、预防接种查验、卫生消毒、健康教育等卫生保健制度的具体落实等方面。二是校园生活饮用水和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了校园生活饮用水(自备供水、管道分质供水、二次供水以及现制限售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消毒与检测、涉水产品索证等卫生管理工作和学校与托幼(育)机构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教学生活环境三防设施完善,规范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等方面。
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学校教学生活环境三防设施不完善,部分学校和托幼(育)机构预防性消毒配制、消毒记录登记不规范,饮用水(管道分质供水、现制限售水)卫生检测不及时、卫生信息公示不全,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向学校和托幼(育)机构其负责人立即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15份,督促学校和托幼(育)机构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校和托幼(育)机构师生健康安全。
2月下旬,宜宾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春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管理的指导,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卫生应急保障预案,采取措施消除卫生安全隐患,有效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各县、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迅速行动,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托幼(育)机构开展了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翠屏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叙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南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江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长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筠连县卫生和计生监督执法大队
▼珙县卫生和计生监督执法大队
▼兴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三江新区社事局
(责任编辑: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