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县受干旱、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41774人受灾,紧急避险转移人口3212人,直接经济损失195.14万元,为确保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高县四举措抓好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工作。
一是严格救助程序,按照“户报、村评、村公示、镇审、县定”工作程序,切实做到了“四程序、两公开”。
二是精准确定对象。严格救助对象核查,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入户了解调查,详细了解受灾困难群众的家庭情况、困难和实际需要,并对受灾拟救助人员是否为财政供养人员进行了对比筛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三是实行分类救助。结合救灾款物总量、受灾困难程度、需救助人数等因素,实施分类救助,及时实现应救尽救、不落一人。
四是县级全额配套。中央和省政府批准下达高县2023-2024年自然灾害救助资金321万元,县政府在财政十分吃紧的情况下全额配套57万元,用于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保障。
2023-2024年度全县冬春救助9657户24555人,发放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78万元,圆满完成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工作。
(责任编辑: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