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和作风不实、欺上瞒下等问题专项整治以来,高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长主持召开专项整治专题会议2次,分管副县长召集召开推进会3次,县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第一时间下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治内容和要求,新增“生产安全事故百日反思活动、燃气安全整治、矿山领域安全整治、隧道安全整治、工贸行业专项整治”5个子项,共整治7个方面24个子项,实现全覆盖整体推进。
专项整治以来,全县已排查一般隐患468个,重大隐患87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位居全市第三名。严肃处罚生产违法行为,立案4件,罚款10.5万元,下发问题敦促整改提醒函10份。印发《关于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文件,进一步细分明确新兴行业领城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避免瞒报漏报谎报,按照规定上报1起生产安全事件。成立3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县重点企业、部门和各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常态化开展督查,发现问题11个,均已交办并完成整改,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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